潼南区:古溪镇开展水稻机收安全检查

作者:黄琳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目前,正值水稻大面积收获期。为切实做好今年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宣传水稻机收试点政策及机收安全。8月19日,古溪镇分管农业副镇长张亚玲带领镇农服中心一行四人,对辖区内正在作业的机收组织,进行水稻机收安全检查。

    在下石村、千佛村机收作业现场,检查组对外地机收组织查看了是否有跨区作业证、营业执照、机手是否持证操作、收割机是否“带病”上岗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要求机器和机手保证“双健康”作业;在收割机上下车和翻越田坎时,一定要保证畅通,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小孩)进入作业田块,确保机收期安全作业。

    在千佛村公共服务中心,检查组对正在摊晒谷子的群众进行了“机收”试点政策普及:一是国家定额补贴水稻机收60元/亩,经上级验收合格后发放给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机收的群众在付款给服务组织时,直接从中扣除60元/亩,相当于群众直接享受了国家补贴(比如机收价为150元每亩,群众直接付90元每亩给服务组织)。二是以前期申报机收面积为准享受国家补贴,没有申报机收的面积,不在享受补贴之列(据统计,全镇前期申报机收面积13000亩,而区农委下达到镇机收面积仅8000亩,所以群众享受补贴面积也只能占申报面积的60%)。三是我镇除金牛、玖春两家以外的其他服务组织,不能享受国家试点政策补贴(挂靠后可以)。

    通过现场政策宣传,让群众明了什么叫“社会化服务”,知道了哪些该享受政策哪些不能享受政策。纠正了群众“人人要补贴”这一错误观念,从而降低信访,将“不稳定”因素减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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