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农机科普先进的通知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各省农机主管部门、各省农机学会(科教或科普委员会),各位委员:

根据我会每年安排全国农机科普活动,并召开农机科普经验交流暨表彰会的安排,我会将于11月召开会议,对2016年度农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农机科普作品进行表彰,按计划目前进入总结阶段,请各地根据当地开展农机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评选出当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推选优秀科普作品,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二、三)报给我会,以便最终评选出全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科普作品,并如期召开表彰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条件

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农机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基层组织均可评选为先进集体。具体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在普及农机新技术新产品和开展农机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组织。

2.在农机科普培训和教育普及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组织,在编印出版农机科普书刊和音像制品等宣传材料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组织。

3.在为农机用户开展咨询、维修和技术服务及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组织。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受过查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单位不得推荐为科普先进集体。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农机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机安全知识普及、农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普及、农机科普读物编印和农机教育普及等活动中的发起者、组织者或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2.农机科普作家和发表大量农机科普文章的作者。

3.积极参加普委会组织的农机科普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受过查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个人不得推荐为科普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优秀科普作品

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各地各单位组织编写的农机科普图书、挂图和影视音像作品等,均可参加评选“全国优秀农机科普作品奖”。推荐材料中应包括科普作品每种不少于3件。

四、推选程序与办法

1.推荐程序。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科普作品候选者,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表(附件一、二、三),报省级推荐单位,省级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到我会,由我会组织最终评定。

我会可在本届普委会历次普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人员和作品中直接确定获奖者。

2.连续获得我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每3年将被授予“全国农机科普工作先进标兵(单位)”的称号一次,并颁发奖金。申报时请注明连续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奖的年份和次数。

3.推荐名额。先进集体:原则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直属单位不超过2个,推荐地市级单位不超过3个;每个地市推荐区县单位不超过2个,区县推荐所属单位(含乡镇)不超过1个。先进工作者:省及地市级各推荐直属单位人选不超过5名,每个区县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如有例外请说明情况。

4.报送时间:请于930日前将推荐表报给我会。有关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2016815

中国农机学会(普)字〔2016〕第07号电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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